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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天水市委员会部门决算
时间:2024-11-07 10:54:12 来源:共青团天水市委 作者: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共青团天水市委是全市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机关,受市委和团省委的双重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在全市经济建设中,组织和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的各项任务。

(二)协助市委、市政府处理协调涉及青少年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负责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和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青少年思想引领和价值引领,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和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问题,提出相应对策,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负责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和团员发展,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考核、培训团的干部,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五)负责指导并组织全市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并推荐优秀青年。

(六)行使和履行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以及全市青联、学联、青年志愿者和少先队的职权,对全市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七)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青少年外事工作和市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参与制定有关全市青年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负责青年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等工作和新兴青年群体工作。

(八)协助市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管理和社会安定团结,领导、组织实施全市“希望工程”和保护母亲河行动有关工作。

(九)根据市委的中心工作和团省委的要求,提出每个时期全市青少年工作的任务,制定全市团的工作计划,指导、检查、督促各地团的工作,负责筹备、召开全市团的代表大会、代表会和全委会。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交办的有关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构设置情况。团市委内设办公室、宣传部、学少部、青年发展与权益维护部、社会联络与统战部5个职能科室。

(二)人员情况:团市委核定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工勤2名;现有人员16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工勤2名,退休1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17.7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3.56万元,增长15.8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2022年12月召开共青团天水市第八次代表大会,增加会议费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17.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7.71万元,占100.00%。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1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74万元,占85.84%;项目支出44.97万元,占14.1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17.7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43.56万元,增长15.8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2022年12月召开共青团天水市第八次代表大会,增加会议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56万元,增长15.8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2022年12月召开共青团天水市第八次代表大会,增加会议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16万元,占8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7万元,占1.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1万元,占7.43%;卫生健康支出10.61万元,占3.34%;住房保障支出18.97万元,占5.9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3.67万元,支出决算为31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3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1.72万元,支出决算为26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调标,正常晋升、职务晋升工资津贴增长相应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44万元,支出决算为2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养老、医保增加,正常晋升、职务晋升和工资调标等费用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75万元,支出决算为1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津贴增长相应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76万元,支出决算为1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增长相应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2.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1.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9万元,增长6.93%,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8.44万元、津贴补贴50.21万元、奖金50.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71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2.89、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0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4万元、住房公积金18.97万元、退休费0.47万元、 医疗费补助0.13。

公用经费30.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5万元,增长11.8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部分必要办公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3.89万元、印刷费0.7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0.43万元、邮电费0.43万元、差旅费4.69万元、培训费1.6万元、工会经费1.28万元、福利费2.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76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与上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与上年持平。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3.89万元、印刷费0.7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0.43万元、邮电费0.43万元、差旅费4.69万元、培训费1.6万元、工会经费1.28万元、福利费2.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6万元,增长11.84%,主要原因是2022年12月召开天水市第八次团代会会议筹备期间办公会增加,印刷费、水、电、邮电费均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6.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12月召开天水市第八次团代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2万元,增长249.46%,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和成本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若单位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请在此项下注明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若有附件,请插入附件。)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37.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合理,指标较清晰明确,管理制度较健全,业务监控有效性较好,资金使用合规,能够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能够按计划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质量、时效性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团市委2022年公祭伏羲大典活动经费、青年之家示范建设项目资金、共青团天水市第八次代表大会会议费、共青团天水市委2023年公祭伏羲大典活动志愿者保障经费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团市委2022年公祭伏羲大典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2万元,执行数为1.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全部达成预期目标。

2.“青年之家示范建设项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全部达成预期目标。

3.“共青团天水市第八次代表大会会议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6万元,执行数为2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全部达成预期目标。

4.“共青团天水市委2023年公祭伏羲大典活动志愿者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6万元,执行数为1.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全部达成预期目标。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自评,项目结果为“优”。随决算公开部门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

附件1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天水市委员会2023年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 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4 2023年度团市委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5 2023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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