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天水市委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部门负责人:杨 扬
财务负责人:王 滨
制 表:赵 菁
公开日期:2025年1月13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共青团天水市委是全市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机关,受市委和团省委的双重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在全市经济建设中,组织和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的各项任务。
(二)协助市委、市政府处理协调涉及青少年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负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青少年思想引领和价值引领,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和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问题,提出相应对策,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负责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和团员发展,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考核、培训团的干部,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五)负责指导并组织全市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并推荐优秀青年。
(六)行使和履行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以及全市青联、学联、青年志愿者和少先队的职权,对全市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七)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青少年外事工作和市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参与制定有关全市青年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负责青年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等工作和新兴青年群体工作。
(八)协助市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管理和社会安定团结,领导、组织实施全市“希望工程”和保护母亲河行动有关工作。
(九)根据市委的中心工作和团省委的要求,提出每个时期全市青少年工作的任务,制定全市团的工作计划,指导、检查、督促各地团的工作,负责筹备、召开全市团的代表大会、代表会和全委会。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交办的有关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团市委是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县级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团市委内设5个职能部室,具体为办公室、宣传部、学少部、青年发展与权益维护部和社会联络与统战部。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所属事业单位
无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291.3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4年预算增加0.61万元,增长0.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1.3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291.3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4年预算增加0.61万元,增长0.2%。其中:基本支出281.34万元,占96.57%;项目支出10万元,占3.43%。按照政府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统计(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2.2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6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3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9.8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1.3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291.3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61万元,增长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48.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独生子女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支出3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用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0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为确保共青团事业发展新增活动经费项目。其他运转类项目0个;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与上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1.24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3.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市财政局相关政策,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9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9),比2024年预算增加9.22万元,增长62.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共青团业务经费。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上年末部门固定资产金额为14.7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五)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共青团业务经费
1、项目概况:共青团业务经费为2025年做好团市委的常态化工作做好经费保障,大力支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落实和青少年事业顺利发展。主要用于支持基层团组织建设、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团员队伍建设,鼓励全市青少年参与社会实践,献身社会公益事业,吸引更多优秀青年创新创业,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等做出积极贡献。
2、立项依据:促进青年全面发展,在青年思想道德、青年教育、青年健康、青年婚恋、青年就业创业、青年文化、青年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青年社会保障等十个方面全面加强对青年的教育引导,维护青少年权益,促进青年发展。
3、实施主体:共青团天水市委
4、实施周期:1年
5、实施计划:开展2025年度全市调控团员工作,加强服务青年阵地建设和团员先进性建设,青联、学联,少工委组织引导方面,展开青联、青企协会议2场,组织各级青联开展青年活动2场等。
6、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1.加强青少年思想引领;2.动员青年服务中心大局;3.竭诚服务青年成长发展。推动青年发展规划落地落实落细;4.推进全面从严治团。扩大团的基层组织覆盖,履行全团带队政治责任,促进少先队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32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15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或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共青团天水市委
2025年1月13日